冀土建学[2023]2号
各有关单位:
为推动我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,促进建设事业发展,经研究,决定组织2023年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选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2023年4月30日之前评价(鉴定)、评审和验收的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及技术标准均可申报。
二、奖励等级
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分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
(一)申报奖励的项目已在科技管理部门进行了成果登记;不得重复报奖。
(二)申报奖励的示范工程,需在工程名称后注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科技示范工程。例如:“XXX大厦(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)”或“XXX道路(科技示范工程)”。省级工法申报奖励的,需同时提供工法关键技术评价(鉴定、验收)证书。
(三)技术标准(含规范、规程)申报奖励的,需颁布实施5年以内(2018年1月1日后实施)且现行有效;需由第一主编单位牵头申报,申报单位不超过5家;申报单位和人员排序原则上与标准(含规范、规程)印刷版一致。
(四)申报项目使用统一的《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》(以下简称《推荐书》),申报项目的所有资料须打印或打印后复印,《推荐书》及全部附件装订成册,一式2份,其中全红章1套(同时提供推荐书及附件电子版材料)。《推荐书》主要完成人名单应与评价(鉴定、验收)证书相一致。
《推荐书》及“推荐参加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一览表”可一并从“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”网站“资料下载”栏目中下载(http://tmxh.hebabr.com/tmxh/zlxz.asp)。
(四)2023年度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采取单位申报和主管机构、省土木建筑学会二级学术委员会推荐的方式。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,推荐本地区、本部门的优秀项目。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属大专院校的申报项目可直接报省土木建筑学会。
推荐单位包括: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城管局、园林局、省土木建筑学会二级学术委员会等。
2023年4月20日-30日省土木建筑学会集中受理申报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喻涛
联系电话:0311-89919959 ;13315152563
地址: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395号9号楼2单元6楼。
2023年3月7日
抄送: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城管局、园林局